关于开展市场监管行业标准预审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年02月27日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
各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:
为促进市场监管行业标准(以下简称行业标准)制修订工作的高质量开展,做好制修订流程源头的质量把控工作,确保标准送审稿质量,按照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五条要求,拟在行业标准进入送审阶段前开展预审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、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行业标准送审前组织开展预审查工作,预审查的开展情况需在送审时的编制说明中予以体现。
2、预审查一般采用会议方式开展,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函审或会议审查与函审结合的方式开展。
3、预审查组成员应设置合理,标准起草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人员参与相关标准的预审查工作。预审查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无法确定,应及时请示行业标准组织协调部门。
4、行业标准送审时,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预审查相关材料(包括专家签字的会议纪要或审查意见表)一并提交组织协调部门,同时上传至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系统,未通过预审查的行业标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行业标准制修订流程。
二、预审查主要内容
标准预审核工作是确保标准科学性、适用性和规范性的重要环节,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审查:
1、标准内容是否科学合理,主要条款是否逻辑自洽,技术内容是否先进可行;
2、编写格式是否规范,内容结构是否完整;
3. 是否与现有相关国标、行标或国际标准协调一致;
4、是否具有行业适用性和可实施性;
5、应充分考虑标准实施的风险、社会影响及行业适应性;
6、审核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处理情况;
7. 合规性与合法性审核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于大东 010—88652562 闫小良 010—88652508
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
2025年2月25日